各潛在投標人:
中山市靜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阜沙鎮城市建設和管理局的委托,對中山市阜沙鎮智慧停車項目(項目編號:ZSJX2024011203)進行公開招標,現對招標文件部分內容做如下澄清:
一、澄清部分
1、原招標文件P46:“《商務評分表》”
序號 | 評審項目 | 分配 分數 | 評議內容及分值范圍 | 投標人 ... |
1 | 企業管理制度 | 8分 | 根據投標人提供的企業管理制度進行評審: 1、企業管理制度齊全,管理措施優秀得8分; 2、企業管理制度較好,管理措施較好,得5分。 3、企業管理制度一般,管理措施一般,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本項最多得5分。 注:須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件并加蓋公章。不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
2 | 企業綜合服務和協調能力 | 7分 | 1、企業綜合服務及協調能力: ①企業服務及協調能力綜合評審為優的得7分。 ②企業服務及協調能力綜合評審為良的得4分。 ③企業服務及協調能力綜合評審為一般的得1分。 ④其他情形不得分。 本項最高得5分。 注:須提供企業服務及協調綜合能力相關證明材料或說明等文件復印件或打印件并加蓋公章,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須提供投標人快速服務保障能力的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自擬。 | |
3 | 財務 狀況 | 5分 | 1、投標人在本項目投標時間截止之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的銀行存款余額2000萬元(含)或以上人民幣的,得10分; 2、投標人在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前3個月內任意1個月的銀行存款余額1000萬元(含)-2000萬元(不含)人民幣的,得5分; 3、其余情況不得分。 注:須提供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前3個月內任意一天的銀行流水證明或提供銀行存款證明復印件或打印件并加蓋公章。 | |
合計 | 20分 | 得分總計 | ||
修改為:
序號 | 評審項目 | 分配 分數 | 評議內容及分值范圍 | 投標人 ... |
1 | 企業管理制度 | 8分 | 根據投標人提供的企業管理制度進行評審: 1、企業管理制度齊全,管理措施優秀得8分; 2、企業管理制度較好,管理措施較好,得5分。 3、企業管理制度一般,管理措施一般,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本項最高得8分。 注:須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件并加蓋公章。不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
2 | 企業綜合服務和協調能力 | 7分 | 1、企業綜合服務及協調能力: ①企業服務及協調能力綜合評審為優的得7分。 ②企業服務及協調能力綜合評審為良的得4分。 ③企業服務及協調能力綜合評審為一般的得1分。 ④其他情形不得分。 本項最高得7分。 注:須提供企業服務及協調綜合能力相關證明材料或說明等文件復印件或打印件并加蓋公章,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須提供投標人快速服務保障能力的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自擬。 | |
3 | 財務 狀況 | 5分 | 1、投標人在本項目投標時間截止之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的銀行存款余額 2000 萬元(含)或以上人民幣的,得5分; 2、投標人在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的銀行存款余額 1000 萬元(含)-2000 萬元(不含)人民幣的,得3分; 3、其余情況不得分。 注:須提供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前6個月內任意一天的銀行流水證明或提供銀行存款證明復印件或打印件并加蓋公章。 | |
合計 | 20分 | 得分總計 | ||
二、其他說明
1、原招標文件與本文件有不符之處,以本文件為準;本文件未涉及之處,仍以原招標文件為準,特此說明。
2、本澄清文件不屬于招標內容重大變更,不影響投標人制作投標文件,故本項目議程安排不作調整。
招標人:中山市阜沙鎮城市建設和管理局
招標代理機構:中山市靜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9日